河南国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,统筹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日常管理、成长服务与发展支持的综合性职能部门。部门以“立德树人”为根本任务,围绕学生成长成才核心目标,构建“思想引领、管理服务、发展支持、安全保障”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,通过11个内设科室的协同联动,为学生提供全周期、全方位的成长支持。作为学校学生工作的中枢机构,学工部承担三大核心职能:一是思想引领的主阵地: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,统筹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党团建设与价值引领工作;二是学生管理的总枢纽: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、奖助勤贷、住宿管理等全流程管理服务;三是成长发展的大平台:整合招生、就业、心理健康、创新创业等资源,构建“入学-培养-毕业”全程支持体系。学工部下设办公室(校友会)、学生事务管理科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辅导员管理科、团员服务中心、社团管理与科技创新部、心理健康服务中心、招生就业服务中心、学生资助服务中心、学生社区服务中心、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、就业创业教育教研室(共11个科室,含2个教研室),各科室核心职能如下:

 

办公室(校友会)

1.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建设发展的有关要求,制定学生工作发展规划;

2.学生工作队伍(含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助理辅导员)的选聘、培养和考核评优工作;

3.负责办公室财务工作;

4.组织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,建立校友工作平台和校友工作制度,更新和完善校友数据库。

5.接待校友来访、来电、来函,负责校友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和维护,做好校友与母校之间的相关联络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

6.负责年级校友理事会的聘任,指导各地校友会、院系校友会分会的筹建及日常工作的开展指导与沟通。

7.协助学子讲坛、家长讲坛、校友分享会、校友联谊活动、校友捐赠合作等活动的组织开展。

 

 

学生事务管理科  

1. 负责本科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务、奖励和违纪处分工作。

2. 负责组织本科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,开展贫困学生认定、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。

3. 负责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订单定向医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。

4. 负责监督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服务管理工作。

5. 负责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教育管理工作。

6. 负责学生管理、学生资助相关文件制度制定及材料撰写。

7. 配合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做好学生申诉工作。

8. 协助其他部门、科室做好相关工作。

 

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辅导员管理科

1.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设计、推动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,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。

2.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校奖学金评选,以及省大学生年度人物、省优秀学生干部等评先评优工作。

3.负责网络思政工作,开展学生学风建设,运营学校官方公众号。

4.负责新生开学典礼工作,协助毕业典礼、颁奖典礼等大型活动。

5.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,负责辅导员教育培训、考核评优等,指导辅导员协会开展工作。

 

团员服务中心  

1.认真贯彻党的组织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开展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,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制定全校的政治学习计划;

2.加强各级团学组织干部队伍建设,以培养学生骨干为目标,加强对各分团委的综合评价和团支部工作的量化管理;

3.负责团的基层组织、团干部及广大团员情况的统计,团员关系的收转,新团员发展、团员的注册及团籍管理、团费收缴;

4.开展团员推优入党工作,指导下级团组织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工作,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;

5.团学计划要点落实督导;团内工作会议的组织;基层团组织联络、学部工作交流等;

 

社团管理与科技创新部

1.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和学校整体工作要求,有计划、有目的、有重点有组织地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工作;

2.组织大学生参加暑期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活动;建立社会实践基地,发挥学校资源优势,服务地方发展。

3.负责学生社团建设工作,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工作;负责对全校学生社团的宣传和推广工作;国旗护卫队日常工作;大学生雷锋营日常工作;

4.负责学校大学生志愿者的组织建设和沟通联络工作;组织开展各项校内外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,管理全校的志愿服务活动,指导、督促各学院分团委的志愿服务工作;

5.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;

6.负责“挑战杯”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工作;为师生的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做好服务,加强科普宣传工作,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,激发学生创新研究的灵感;

7.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、校学生会、礼仪队的日常管理与指导工作;

 

心理健康服务中心    

1. 负责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促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。

2. 开展个体、团体心理咨询活动,帮助大学生排解、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,维护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。

3. 进行心理危机干预,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,保证学校安全稳定。

4. 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,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,为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及个性发展等提供服务,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、团体辅导以及改进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。

5. 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开展工作,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。

6. 对辅导员、学生骨干和心理委员进行心理健康培训,建立和完善学校、学院、班级和宿舍四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;

7. 根据学校、社区、企事业单位的需要进行社会服务,共同促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落实。

 

 

招生就业服务中心

1.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政策,完善学校招生工作规章制度,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。

2.根据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学校招生规划,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。

3.负责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,组织综合评价、视力残疾学生单考单招等报名录取工作,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。

4.统筹招生宣传工作,开展优质生源基地建设,做好招生信息公开。

5.负责招生数据分析和工作总结,为专业评估和动态调整提供依据,开展招生工作研究。

6.宣传和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就业创业政策,制定校级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,做好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督导与考核。

7.负责学生就业材料和档案管理,统计上报毕业生生源信息,审核报送本科毕业生就业资格,审核毕业生就业方案。

8.负责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分析,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毕业生就业情况;核查就业统计数据,编撰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报告;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市场调研工作。

 

学生资助服务中心    

1.执行、宣传国家和省的各项资助政策,制定、完善、实施和宣传全校学生各项资助制度。

2.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,督促学院落实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。

3.组织开展学生“奖、贷、助、补、免、勤”的评定、审核、发放等工作。

4.负责资助育人工作,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,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励志、诚信、感恩等育人活动。

5.负责相关奖助学金学生组织的建设、指导及其学生骨干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工作。

 

学生社区服务中心

 1.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住宿规划与资源调配工作。

 2.负责学校学生宿舍住宿管理与服务、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。

 3.协助做好学生日常行为教育、引导工作,负责学生宿舍安全内务检查,对违规违纪情况进行制止、 查处及上报。

 4.协助做好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服务工作。

 5.负责学生公寓文化建设,丰富学生住宿生活,营造安全、舒适、文明的生活环境及良好的育人环境。

 6.负责管辖范围内社会服务企业的服务监管与考核工作。    

 7.协助做好学生宿舍维修工程的施工、安全监督及质量跟踪工作。

 

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   

1.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。

2.负责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,进行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,为学校改进和加强心理工作提供信息、对策和建议。

3.落实心理健康相关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基础工作

4.负责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

5.做好学生德育和能力培养工作

 

就业创业教育教研室

1.开展职业测评、职业规划、职业指导与咨询服务,负责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建设。

2.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,负责学校就业创业基地建设,积极开拓就业市场,收集、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,举办各类招聘活动,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服务,负责就业创业指导课程、就业创业工作指导站建设。